关于做好地学院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0.09.05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学工组
各位2021届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5〕14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我校毕业生。
(一)类别一: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类别二: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类别三:毕业学年内(即2020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四)类别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五)类别五: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六)类别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
1.《2020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注:申请表均为电子版;请依照《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附件2)进行填写。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类别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特困人员的,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2)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3)有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提供贷款证明,若是非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证明。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打印在同一页,空白处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打印在同一页,空白处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承诺书原件(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附件3)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申请材料依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承诺书原件、低保(残疾或国家助学金贷款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提交。
电子版材料:
1.除申请表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的清晰的电子版材料(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内)。其中身份证需提供适应图片边框大小的正反面照片各一张。所有文件以“姓名+材料类别”命名。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上交时间
请同学们于2020年9月7日-9月11日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教二楼401袁艺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587287316@qq.com。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020年版)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