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学院开展2021年“五四评优”工作通知
2021.04.07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赵金 | 团委活动
地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调动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在全校范围内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激励青年师生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根据校团委决定,我院将开展2021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保留团籍的青年教职员工以及各级团学组织。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教工恪守职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课外素质锻炼;教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20年度。
(六)“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应推荐年度内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参评。
(七)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有突出贡献者以及参与抗疫活动的个人或集体优先考虑。
四、评选原则
参评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全面成才,鼓励教工恪尽职守、为人师表、钻研学术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及教工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及教工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科研、志愿公益、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方面,教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4月7日-4月9日:各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评选工作,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1、“优秀共青团员”:毕业班支部,每个支部至多推荐2人;其他年级支部,每个支部至多推荐1人,可放弃推荐。
2、“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或组织提交申请后,院团委根据全院情况进行材料审核或答辩;
3、评选条件及要求详见通知内“三、评选条件”
4、若支部放弃此次评选,需向院团委组织部说明;
5、若支部推荐的评优对象中,存在不符合实际、不符合评选条件、虚假欺瞒等情况,将取消该支部本次推优资格。
(二)4月9日18:00前:各支部需将材料按照要求上交至年级负责人
(三)4月10日-4月13日,院团委根据各支部申报情况,组织材料审查或答辩,并进行推荐结果公示。
(四)4月14日,院团委完成推荐工作,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五)4月15日—4月19日:校团委对各团学组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评选出各类奖项。
六、表彰与奖励
1、校团委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2、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品或奖金;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82321477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