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04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通知公告
各位2021届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2020年9月—2021年7月)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我校毕业生。(培养方式须为统招统分或非定向,定向毕业生不在此范围内)
(一)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2020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类别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特困人员的,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注: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如低保证在2021年没有进行年检,需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证明)
(2)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申请类别为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需提供贫困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或乡、镇(街道)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残疾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类别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开行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统一开具证明;生源地非国开行需提供贷款合同或贷款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学生申请时,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类别的证明材料即可;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毕业生本人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
1.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一份(均要求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内)。其中身份证只须提供适应图片边框大小的正面照片即可。所有文件以“姓名+材料类别”命名。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上报
(三)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学校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内公示5天。材料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纸质版和系统上报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四)补贴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保质完成本年度补贴申报的各个环节,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学院会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报送时间要求
请同学们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依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低保(残疾或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587287316@qq.com。
请同学们于2021年3月8日-3月12日上班时间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逸夫楼一层东侧大厅袁艺老师处。
联系人:袁艺 联系电话:010-82321477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021年版).docx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