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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12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赵金 | 通知公告

各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和《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我校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三)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

1.《XXXX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卡号需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类别为低保的、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的、特困人员的,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如果《低保证》家庭成员名单内没有申请人姓名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关系证明;如低保证在2022年没有进行年检,需提供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证明)

(2)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类别为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需提供贫困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或乡、镇(街道)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残疾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类别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开行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统一开具证明;生源地非国开行需提供贷款合同或贷款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学生申请时,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类别的证明材料即可,有贷款的同学建议走贷款方式;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所有原件,待审核结束后将返还给学生。

电子版材料:

1.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一份(均要求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内)。其中身份证只须提供适应图片边框大小的正面照片即可。所有文件以“姓名+材料类别”命名。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上报

(三)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学校将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内公示7天。材料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纸质版和系统上报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四)补贴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不遗不漏,按时完成本年度补贴申报的各个环节,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学院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报送时间要求

请同学们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依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低保(残疾或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473471730@qq.com。

请同学们于2022年9月12日-9月19日上班时间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教二楼334李书书老师处。

附件1:XXXX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