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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评审及材料收取通知

2022.09.30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赵金 | 通知公告

一、申请须知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均以本次评审结果为准。科研成果发表时间均需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且第一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各类奖学金间,一人不可同时兼得(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时间安排

(1)收取材料的时间为2022年10月4日至10月6日,上午9:00——11:20,下午14:30——16:00,过期不收。参评研究生请将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原件);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只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发表论文的有效检索证明或刊源证明,所有材料交到教2楼334安然老师或者冀文涛老师处(材料缺损不接收,其中论文只需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即可,其他无需提供)。

(2)地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地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附:学工组接收申请材料时的审核要求,请各研究生交表前自行审核好,以免耽误时间。

1、材料是否齐全:

纸质材料:

①成绩单原件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

③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需标注被SCI收录或属于中文核心)

④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电子材料:

①《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2、材料是否如实:

①上交的论文是否是第一作者,单位是否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上交的论文是否见刊或online;

③上交的论文是否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内;

④上交的论文与学院汇总表中的科研成果统计是否一致(论文级别评定通过检索证明认定);

⑤上交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汇总表是否一致;

⑥科研成果汇总表中科研成果统计的填写是否规范;

⑦成绩单上全部课程都有成绩、无挂科、无补考;

特:1.隐瞒挂科、补修情况者,取消研究生阶段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2.以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中已使用文章申报者,取消研究生阶段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附件1:地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