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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评审及材料收取通知

2023.10.09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赵金 | 通知公告

一、申请须知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均以本次评审结果为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科研成果发表时间均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且第一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各类奖学金间,一人不可同时兼得(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时间安排

1)收取材料的时间为202310月9日至1011日,上午9:00——11:20,下午14:30——17:00,过期不收。参评研究生请将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原件);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只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发表论文的有效检索证明或刊源证明,所有材料交到教2楼334安然老师或者李兰老师处(材料缺损不接收,其中论文只需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即可,其他无需提供)。

2)地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地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附:学工组接收申请材料时的审核要求,请各研究生交表前自行审核好,以免耽误时间。

1、材料是否齐全:

纸质材料:

①成绩单原件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

③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需标注被SCI收录或属于中文核心)

④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电子材料:

①《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2、材料是否如实:

①上交的论文是否是第一作者,单位是否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上交的论文是否见刊或online;

③上交的论文是否在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之内;

④上交的论文与学院汇总表中的科研成果统计是否一致(论文级别评定通过检索证明认定);

⑤上交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汇总表是否一致;

⑥科研成果汇总表中科研成果统计的填写是否规范;

⑦成绩单上全部课程都有成绩、无挂科、无补考;

特:1.隐瞒挂科、补修情况者,取消研究生阶段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2.以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中已使用文章申报者,取消研究生阶段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